江苏惠尔德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江苏惠尔德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年产塔式起重机120台、施工升降机60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2月14日获得原海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海环管(书)(2014)02006号),于2021年09月21日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为2021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0日。
公司于2025年8月启动应急预案修编,预案编制范围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生产。根据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公司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由总经理钱祥余担任总指挥,财务丁荣华担任副总指挥,以及各行动小组(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医疗救治组、应急监测组)。厂区设置11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雨水排口设置了控制阀门,并按要求规范设有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做到防腐防渗。
公司环境应急预案于2025年9月5日通过专家评审,现予公示。
1、惠尔德应急预案.pdf
2、惠尔德风险评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