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委托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22 年 3 月18日取得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江苏弘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 万吨PA6 差别化纤维、15 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海高新投资[2022]020 号)。本项目于2022年5月启动建设,于2025年5月竣工。项目建设对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在工程建设时已基本配套实施到位,并已具备调试条件,于2024年5月20日起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及相应设备进行调试。调试期间,我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有关环保验收规范要求,完成对该项目整体的环保验收,现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