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委托委托海安县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安县飞犇塑业有限公司塑料纱线管、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9月9日取得海安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审批意见(海环(表)〔2009〕09010 号)。本项目环保设施于2023年11月启动建设,于2023年11月30日竣工。项目建设对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在工程建设时已基本配套实施到位,并已具备调试条件,于2023年12月1日起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及相应设备进行调试。调试期间,我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有关环保验收规范要求,完成对该项目整体的环保验收,现预公示。